解释 : 文帝四年中,人上书言意,以 刑罪当传西之长安。意有五女,随而泣。意怒,骂曰:“ 生子不生男,缓急无可使者!”於是少 女缇萦伤父之言,乃随父西。上书曰:“妾父 为吏,齐中称其廉平,今坐法当刑。妾切痛死 者不可复 生而刑者不可复续,虽欲改 过自新,其道莫由,终不 可得。妾原入身为官婢,以赎父刑 罪,使得 改行自新也。”书闻, 上悲其意,此 岁中亦除肉刑法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