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二十六年夏,齐桓公大会诸侯於葵 丘。晋献公 病,行後,未 至,逢周之宰孔。宰孔曰:“齐桓公益骄 ,不务德而务远 略,诸侯弗 平。君弟 毋会,毋如晋何 。”献公亦病,复还归。病 甚,乃谓荀息曰:“吾以 奚齐为後,年少 ,诸大臣不服,恐 乱起,子能立 之乎?”荀 息曰:“能。”献公曰:“何以为验?”对曰 :“使死者复生,生者不 惭,为之验。”於是遂属奚齐於荀息。荀 息为相,主国政。秋九 月,献公卒。里克 、邳郑欲内重耳,以三公 子之徒作乱,谓 荀息曰:“三怨将起,秦、晋辅之, 子将何如?”荀息曰:“吾不可负先君言。”十月,里克杀 奚齐于丧次,献公未葬也。荀息将死之 ,或曰不如立奚齐弟悼子而 傅之,荀息立悼子 而葬献公。十一月,里克弑悼子于朝,荀息死之。君子曰:“诗所谓‘白珪之玷,犹可磨也,斯言之玷,不可为也’,其荀息之谓乎!不负其言。”初,献公将伐骊戎,卜曰“齿牙 为祸”。及破骊戎,获骊姬,爱之 ,竟以乱晋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