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减宣者,杨人也。以 佐史无害给事河东守府。卫将军青使买马河东 ,见宣无害, 言上,徵为大厩丞 。官事辨 ,稍迁至御史及 中丞。使治主父偃 及治淮南反狱,所以微文深诋,杀者甚众,称为敢决疑 。数废数起,为御史及中丞者几二十岁。王温舒免中尉,而宣为左内史 。其治米盐,事大小皆关其 手,自部署县名曹实物, 官吏令丞不得擅摇,痛以重法绳之。居官数年, 一切郡中为小治辨,然独宣以小致大,能因力行之,难以为经。中废。为右扶风,坐怨成信,信 亡藏上林中,宣使 郿令格杀信,吏卒格信时, 射中上林苑门,宣下 吏诋罪,以为大逆,当族,自杀 。而杜周任用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