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贾生以为汉兴 至孝文二 十馀年,天下 和洽,而固当改正朔,易服 色,法制度,定官名,兴 礼乐,乃悉草具其事仪法,色尚黄,数用五,为官名 ,悉更秦之法。孝文帝初即位,谦让未遑也。诸律令所更 定,及列侯悉就国,其说皆自贾生发之。於是天子 议以为贾生任公卿之位。绛、灌、东阳侯、冯敬之 属尽害之, 乃短贾生曰:“雒阳之 人,年少初 学,专欲擅权,纷乱诸 事。”於是天子後亦疏之,不用其议,乃以贾生为长沙王太傅。 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