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商贾以币之变,多积货 逐利。於是公卿言:“郡 国颇被菑害,贫民无产业者,募徙广饶之地。陛下损膳省用,出禁钱以振元元,宽贷赋,而民不齐出 於南亩,商贾滋众。贫者畜 积无有,皆仰县官。 异时算轺车贾人缗钱皆有差,请算如故。诸贾人 末作贳贷卖买,居邑稽 诸物,及商以 取利者,虽无市籍,各以其物自占,率 缗钱二千而一算。诸作有租及铸,率 缗钱四千一算。 非吏比者三老、北边骑士,轺车以一算;商贾人轺车二算;船五丈以上一算。匿 不自占,占不悉,戍边一 岁,没入缗钱。有能告者 ,以其半畀之。贾人有市籍者,及其家属,皆无得籍名田 ,以便农。敢犯令,没入田僮。”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