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蔡泽曰: “若夫秦之商君 ,楚之吴起,越之大夫种,其卒然 亦可原与?”应侯知蔡泽之 欲困己以说,复 谬曰:“何为不可?夫公孙鞅之事孝公也,极身无贰 虑,尽公而不顾私;设刀锯以禁奸 邪,信赏罚以致 治;披腹心,示情 素,蒙怨咎,欺旧友 ,夺魏公子卬,安秦社稷,利 百姓,卒为秦禽将破敌,攘地千里。 吴起之事悼王也,使私不 得害公,谗不得 蔽忠,言不取苟合,行不 取苟容,不为危易行,行义 不辟难,然为霸主强国,不辞祸凶。大夫种之事越王也,主虽困辱 ,悉忠而不解,主虽绝亡,尽能而弗离,成 功而弗矜,贵富而不骄怠。若此三 子者,固义 之至也,忠之节也。是故君子以义死难,视死如归; 生而辱不如死而荣。士固有杀身以成名 ,虽义之所在,虽死无所恨。何为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