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元朔六年中, 衡山王使人上 书请废太子爽,立孝为太 子。爽闻,即使所善白嬴之 长安上书,言孝作輣 车镞矢,与王御者奸, 欲以败孝。白嬴至长安,未及上书,吏捕嬴,以淮南事系。王闻爽使白嬴上书,恐言国阴事,即上书反告 太子爽所为不道弃 市罪事。事下沛郡治。元年冬,有司公卿下沛郡求捕所与淮南 谋反者未得,得陈喜於衡山王子孝家。吏劾孝首匿喜。孝以为陈喜 雅数与王计谋反,恐其发 之,闻律先自告除其罪,又疑太子使白嬴上书发其事,即先自告,告所与谋反者救赫、陈喜等。廷尉治验,公卿请逮捕衡山王治之。天子曰:“ 勿捕。”遣中尉安、大行息 即问王,王具以情实对。 吏皆围王宫而守 之。中尉大行还,以 闻,公卿请遣宗正、大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