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三十三年,发诸尝 逋亡人、 赘婿、贾人略取陆梁地,为桂林、象郡、南海,以適遣戍。西北斥逐匈奴。自榆中并河 以东,属 之阴山,以为十四县,城河上为塞。又使蒙恬渡河取高阙、 山、北假中,筑亭障以逐戎人。徙谪,实之初县。禁不得祠。明星出西方。三十 四年,適治狱吏不直者,筑长城及南越地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