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十四年,灵 公壮,侈,厚敛以彫墙 。”从台上弹 人,观其避丸也。宰夫胹熊蹯不熟, 灵公怒,杀宰夫 ,使妇人持其尸出弃之, 过朝。赵盾、随会前数谏,不听;已 又见死人手,二人前谏。随会先谏 ,不听。灵公患之,使鉏麑刺赵盾。盾闺门开, 居处节,鉏麑退,叹 曰:“杀忠臣,弃君 命,罪一也。”遂触树而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