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十四年,灵公壮,侈,厚敛以彫 墙。”从 台上弹人,观其避丸也。宰夫胹熊蹯不熟,灵公怒 ,杀宰夫 ,使妇人持其尸出弃之,过朝。 赵盾、随会前 数谏,不听;已又见 死人手,二人前谏。随会先 谏,不听。灵公患之,使鉏麑刺赵盾。盾闺门开,居处节,鉏麑退,叹曰:“杀忠 臣,弃君命,罪一也 。”遂触树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