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,身体不得摇 ,骨肉不相任,故喘,不当 医治。脉 法曰“年二十脉气当趋,年三十当疾步 ,年四十当安坐,年五十当安卧,年六十已上气当大董”。文王年未满二十,方脉气之 趋也而徐之, 不应天道四时。 後闻医灸之即笃,此 论病之过也。臣意论之,以为神气 争而邪气入,非年少 所能复之也,以故死。所谓气者 ,当调饮食,择晏日,车步广志,以適 筋骨肉血脉,以泻气。故年二十,是谓“易■”。 法不当砭 灸,砭灸至气逐。” 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