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至齐,齐桓公厚礼,而以宗女妻之,有马二十乘,重耳安之。重耳至 齐二岁而桓公卒,会竖刀等为内乱,齐孝公之立,诸侯兵数至。留齐凡五岁。重耳爱齐 女,毋去心 。赵衰、咎犯乃於 桑下谋行。齐女侍者在桑 上闻之,以告其主。其主乃杀侍者,劝重耳趣行。重耳曰 :“人生安乐,孰知其他!必死於此,不能去。”齐女曰:“子一国公子,穷而来此,数士者以子为命。子不疾反国 ,报劳臣 ,而怀女德,窃为子羞之。且不求,何时得功?”乃与赵衰等谋,醉重耳,载以行。行远而觉 ,重耳大怒,引戈欲杀 咎犯。咎犯曰: “杀臣成子, 偃之原也。” 重耳曰:“事不成 ,我食舅氏之肉。”咎犯曰:“事不成, 犯肉腥臊 ,何足食!”乃止,遂行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