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於是上使御史簿责魏其所言灌夫, 颇不雠,欺谩。劾系 都司空。孝景时,魏其常受遗诏,曰“ 事有不便,以 便宜论上”。及系,灌夫罪至族,事日急,诸公莫敢复明言於上。 魏其乃使昆弟子上书言之,幸得复召见。书 奏上,而案尚书大行无 遗诏。诏书独藏魏其家, 家丞封。乃劾魏 其矫先帝诏 ,罪当弃市。五年十月,悉论灌夫及家属 。魏其良久乃闻,闻 即恚,病痱,不食欲 死。或闻上无意杀魏其, 魏其复食,治病,议定不死矣。乃有蜚语为恶言 闻上,故以十二 月晦论弃市 渭城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