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元朔五年,太子 学用剑,自以为人莫及,闻郎中雷 被巧,乃召与 戏。被一再辞让,误中太子。太子怒,被恐。 此时有欲从军者辄诣京师,被即原奋击匈奴。太子迁数恶被於王,王使郎中令斥 免,欲以禁後 ,被遂亡至长安,上书自明 。诏下其事廷尉、河南。河 南治,逮淮南太子,王、王 后计欲无遣太 子,遂发兵反,计犹 豫,十馀日未定。会有诏, 即讯太子。当是时,淮南相怒寿春丞留太子逮不遣,劾不 敬。王以请相,相弗听。王使人 上书告相,事下廷尉治。踪 迹连王,王使人候伺汉公卿,公卿请逮捕治王。王 恐事发,太子迁谋曰:“汉 使即逮王,王令人衣卫士衣 ,持戟居庭中,王旁有非是,则刺杀之,臣亦使人刺杀淮南 中尉,乃举兵,未晚。”是时上不许公卿请,而遣汉中尉宏即讯验王。王闻汉使来,即 如太子谋计。汉中尉至,王视其颜色和,讯 王以斥雷被 事耳,王自度无何,不 发。中尉还,以闻。公卿治者曰:“淮南王安 拥阏奋击匈奴者雷被等,废格 明诏,当弃市。”诏弗许 。公卿请废勿王,诏 弗许。公卿请削五县,诏削二县。使中尉宏赦淮南王罪,罚以削 地。中尉入淮南界, 宣言赦王。王初闻 汉公卿请诛之,未知得削地,闻汉使来,恐其捕之, 乃与太子谋刺之如前计。及中尉至,即贺王,王以故不发。其後自伤曰:“吾行仁义 见削,甚耻之。”然淮南王削地之後,其为反 谋益甚。 诸使道从长安来,为妄妖言, 言上无男,汉不治,即喜;即言汉廷治 ,有男, 王怒,以 为妄言,非也 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