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於是上使御史簿责魏其 所言灌夫,颇不雠,欺谩。劾系都司空。孝景 时,魏其常受遗诏,曰“事 有不便,以便宜论上”。 及系,灌 夫罪至族,事日急,诸公莫敢复明言於上。 魏其乃使昆弟子上书言 之,幸得复召见。书奏上,而案尚书大行无遗诏。 诏书独藏魏其家, 家丞封。乃劾魏 其矫先帝诏,罪当弃市。五年十月,悉论灌夫及家属。魏其良 久乃闻,闻即恚,病痱,不食欲死。或闻上无意 杀魏其,魏其复食,治病, 议定不死矣。乃有蜚语为恶言闻上,故 以十二月晦论弃市渭城 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