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二十六年夏,齐桓公大会诸侯於葵丘。晋献公病,行後,未至,逢周之宰孔。 宰孔曰:“齐 桓公益骄,不务德而务远略,诸侯弗平。 君弟毋会 ,毋如晋何。 ”献公亦病,复还归。病甚,乃谓荀息曰:“吾以奚齐为後,年少,诸大臣不服,恐乱起,子能立之乎?” 荀息曰:“能。”献公曰:“何以为验?”对曰:“使死者复 生,生者不惭,为之 验。”於是遂属奚齐於荀息。荀 息为相,主国政。秋九月,献公卒。里克、邳郑欲内重耳,以三公子之 徒作乱,谓荀息曰 :“三怨 将起,秦、晋辅 之,子将何如?”荀息曰 :“吾不可负先 君言。”十月,里 克杀奚齐于 丧次,献公未葬也。荀息将 死之,或 曰不如立奚齐弟悼子而傅之,荀息 立悼子而葬献公。十一 月,里克弑悼子于朝,荀息死之。君子曰:“诗所谓‘ 白珪之玷,犹可磨也,斯言之玷,不可为也’,其荀 息之谓乎!不 负其言。”初,献公将伐骊戎,卜曰“齿牙为祸”。及破 骊戎,获骊 姬,爱之,竟 以乱晋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