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元朔六年中,衡山王使人 上书请废太子爽,立孝 为太子。爽闻,即使所善白嬴 之长安上 书,言孝作輣车镞矢,与王御者奸,欲以败 孝。白嬴至长安,未及上书,吏捕嬴, 以淮南事系。王闻爽 使白嬴上书,恐言国阴事,即上书反 告太子爽所为不道弃市罪事。事下沛郡治。元年冬,有司公 卿下沛郡求捕所与淮南谋反者未得,得陈喜於衡山王子孝家。吏劾孝首 匿喜。孝以为陈喜雅数与王计谋反,恐其发之,闻律先自告除其罪,又疑太子使白嬴上书发其事,即 先自告,告所与谋反 者救赫、陈喜等。廷尉 治验,公卿请逮捕衡山王治 之。天子曰:“勿捕。 ”遣中尉安、大行息即问 王,王具以情实对。吏皆围王宫而守之。中尉大行还,以闻,公卿请 遣宗正、大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