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文帝四年中,人上 书言意,以刑罪当 传西之长安。意有五女,随而泣 。意怒,骂 曰:“生子不生男,缓急无可使者! ”於是少 女缇萦伤父之言,乃随父西 。上书曰:“妾父为吏, 齐中称其廉平 ,今坐法当刑。妾切痛死者 不可复生而刑者不 可复续,虽 欲改过自新, 其道莫由,终不可得。 妾原入身为 官婢,以赎父刑罪,使得改 行自新也。”书闻,上 悲其意,此岁中 亦除肉刑法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