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十四年,灵公壮,侈 ,厚敛以彫墙。”从 台上弹人 ,观其避 丸也。宰夫胹熊蹯不熟,灵公 怒,杀宰夫,使妇人持其尸 出弃之,过朝。赵盾、随会前数谏,不听; 已又见死人手,二人前谏。随会先 谏,不听。灵 公患之,使鉏麑刺赵盾。盾 闺门开,居处节 ,鉏麑退,叹曰:“杀忠臣,弃君命,罪一也。”遂触树而死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