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减宣者,杨人也。以佐史无害给事河东守 府。卫将军青使买马河东,见宣无害,言上,徵为大 厩丞。官事辨,稍迁至 御史及中丞。使治主父偃及 治淮南反狱,所以 微文深诋,杀者甚众,称 为敢决疑。数废数起,为御史及中丞者几二十岁。王温 舒免中尉,而宣为左 内史。其治米盐 ,事大小皆关其手,自部署县名 曹实物,官吏令丞不得擅摇,痛以重法绳之。居官数年,一 切郡中为小治辨,然独宣 以小致大,能因力行之 ,难以为经。中废。为右扶风,坐怨成信,信亡藏上林中,宣 使郿令格杀信,吏卒格信时,射中上林苑门, 宣下吏诋罪,以为大 逆,当族,自杀。而杜周任用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