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减宣者,杨人 也。以佐史无害给事河东守府。卫将军青使买马河东,见宣无害 ,言上,徵为大厩丞。官事辨,稍迁至御史及中 丞。使治主 父偃及治淮南反狱,所以微文深诋,杀者甚众,称为敢决疑。数废数起,为御史及中丞者几二十岁。王温舒免 中尉,而宣为左内 史。其治米盐,事大小皆关其手,自部署县名曹实物,官吏令丞 不得擅摇,痛以重法绳 之。居官数年,一切 郡中为小治辨 ,然独宣以小 致大,能因力行 之,难以为经。中废。为右扶风,坐怨 成信,信亡藏上林中,宣使郿令格杀信,吏卒格信时,射中上林苑门,宣 下吏诋罪,以为大逆,当族,自杀。而杜周任用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