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二十六年夏,齐桓公大会 诸侯於葵丘。晋献公病,行後,未至,逢周之宰孔。 宰孔曰:“齐桓公益骄,不务德而务远略,诸 侯弗平。君弟毋会,毋如晋何。”献公亦病,复还 归。病甚,乃谓荀息 曰:“吾以奚齐为後,年少, 诸大臣不服,恐乱起,子能立之乎?”荀息曰: “能。”献公曰:“何以 为验?”对曰:“使死者复 生,生者不惭,为之验。”於是遂属奚齐於荀息。荀息为相,主国政 。秋九月,献公卒。里克、邳郑欲内重 耳,以三公子之徒作乱,谓荀息曰:“三怨将起,秦、晋辅之, 子将何如?” 荀息曰:“吾不可 负先君言。”十月,里克杀 奚齐于丧次,献公未葬也。荀息将死之,或曰不如立奚齐弟悼子而傅之,荀息立悼子而葬献公 。十一月,里克弑悼子于朝, 荀息死之。君 子曰:“诗所谓‘白珪之玷,犹可磨 也,斯言之玷,不可为也’,其荀 息之谓乎!不 负其言。”初,献公将 伐骊戎,卜曰“ 齿牙为祸”。及破骊戎,获骊姬,爱之 ,竟以乱晋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