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元朔六年中,衡山王使人上书请废太子爽,立孝为太子。 爽闻,即使所善 白嬴之长安上书,言孝作輣车镞矢,与 王御者奸,欲以败孝。白嬴至长安,未及上书 ,吏捕嬴,以淮南事系。王闻爽使白嬴上书,恐言国阴事 ,即上书反告太 子爽所为不道弃市罪事。事下沛郡治。元年冬,有司公卿下 沛郡求捕 所与淮南谋反者未得 ,得陈喜於衡山王子孝家 。吏劾孝首匿喜。 孝以为陈喜雅数与王计谋反,恐其发之,闻律先自告除其罪,又疑太子使白嬴上书发其事,即先自告,告所与谋反者救赫、陈 喜等。廷尉治验,公卿请逮捕衡山王治之。天子曰:“勿 捕。”遣中尉安、大行息即问王,王具以情实对。 吏皆围王宫而守之。中尉大行还,以 闻,公卿请遣宗 正、大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