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赵燕后胡服,王令让之曰:“事主之行,竭意尽力,微谏而不哗,应对而不怨,不逆上以自伐,不立私以 为名。子道顺而不拂,臣行让而不争。子用私道者家必乱,臣用 私义者国必危。反亲以为行,慈父不子;逆主以自成,惠 主不臣也。寡人胡服,子独弗服,逆主罪莫大焉。以从政 为累,以 逆主为好, 行私莫大焉。故寡人恐亲 犯刑戮之罪,以明有司之法。”赵燕 再拜稽首曰:“前 吏命胡服,施及贱臣,臣以失令过期 ,更不用侵辱教,王 之惠也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