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岁馀,每河东守尉行县至绛,绛侯勃自畏恐诛,常被甲,令家人持兵以见 之。其後人有上书告勃欲反,下廷尉。 廷尉下其事长安, 逮捕勃治之。勃 恐,不知置辞。吏稍 侵辱之。勃以千金与狱吏,狱吏乃书牍背示之,曰“ 以公主为证”。公主 者,孝文帝女也 ,勃太子胜之尚之 ,故狱吏教引为证。勃之益封受赐,尽以予薄昭。及系急 ,薄昭为言薄太后, 太后亦以为无反事。文帝朝,太后以冒絮提文帝,曰:“绛侯绾 皇帝玺,将兵於北军,不以 此时反,今居一小县,顾欲反邪!” 文帝既见 绛侯狱辞,乃 谢曰:“吏方 验而出之 。”於是使使持节赦绛侯 ,复爵邑。绛侯既出, 曰:“吾尝将百万军,然安知狱吏之 贵乎!”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