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减宣者,杨人也。以佐史无害给事河东守府 。卫将军青使买马河 东,见宣无害 ,言上,徵为大 厩丞。官事辨, 稍迁至御史及中丞。 使治主父偃及治淮南反狱,所以微文深诋,杀者甚众, 称为敢决疑。数废数起, 为御史及中丞者几二 十岁。王温舒免中尉,而宣为左内 史。其治米盐,事大小皆关其手,自部署县名曹实物,官 吏令丞不得擅摇, 痛以重法绳之。居官数年,一切郡中为小 治辨,然独宣以 小致大,能 因力行之,难以为经。中废。为右扶风,坐怨成信,信亡藏上 林中,宣使郿令格 杀信,吏卒格信时,射中上林苑门,宣下吏诋罪,以为大 逆,当族,自杀。而杜 周任用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