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四十二年,釐侯卒,太 子共伯馀立为君。共伯弟和有宠於釐侯,多予之赂;和 以其赂赂士,以袭攻共伯於墓上,共伯入釐侯羡自杀。卫人因葬之釐 侯旁,谥曰共伯, 而立和为卫侯,是为武 公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