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文帝四年中,人上书言意,以刑罪当传西之长安。意有 五女,随 而泣。意怒,骂曰:“生子不生男,缓急无可使者!” 於是少女缇萦伤父之言,乃随 父西。上书曰: “妾父为吏,齐中 称其廉平, 今坐法当刑。 妾切痛死者不可复生而刑者不可复续,虽 欲改过自新,其道莫由,终不可得。妾原入身 为官婢,以赎父刑罪,使得改行自新也。”书闻 ,上悲其 意,此岁中亦除肉刑法 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