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令民为什伍,而相牧司连坐。不告 奸者腰斩,告奸者 与斩敌首同赏,匿奸者与降敌同罚。民有二男以上不分异者,倍 其赋。有军功者,各以率 受上爵;为私 斗者,各以轻重被刑 大小。僇力 本业,耕织致粟帛多者复其身。事末利及怠而贫者,举以 为收孥。 宗室非有军功论,不得为属籍。明尊卑爵秩等级, 各以差次名田宅,臣妾衣服 以家次。有功者显荣,无功者虽富无所 芬华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