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贾生以为汉兴至孝文二十馀 年,天下和洽,而固当改正 朔,易服色,法制度 ,定官名,兴礼乐,乃悉草具其事仪法,色 尚黄,数用五,为官名 ,悉更秦之法。孝文帝初即位,谦让未遑 也。诸律 令所更定,及列侯悉就国, 其说皆自贾生发之。於 是天子议以为贾生任公卿之位。绛、灌、东阳侯、冯敬之属尽害之, 乃短贾生曰:“雒阳之人,年少初学 ,专欲擅权,纷乱诸事。 ”於是天子後亦疏之,不用其议,乃以贾生为长沙王太傅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