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令民为什伍,而相 牧司连坐。不 告奸者腰斩,告奸者与斩敌首同赏,匿奸者与降敌同罚。民有二男 以上不分异者,倍其 赋。有军功 者,各以率受上爵;为私 斗者,各以轻重被刑大小。僇力本业,耕织致粟帛多者复其身。事末利及怠而贫者,举以为收孥。宗 室非有军功论,不得为属籍。明尊卑爵秩等级,各以差次名田宅 ,臣妾衣服以家次。有功者显荣, 无功者虽 富无所芬华。 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