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元朔六年中,衡山王使人上 书请废太子爽, 立孝为太子。 爽闻,即使所善白 嬴之长安上书,言孝作輣 车镞矢,与王御者奸,欲以败孝。白嬴至长安,未及 上书,吏捕嬴,以淮 南事系。王闻爽使白 嬴上书,恐 言国阴事,即上书反 告太子爽所为不道弃市罪事。事下沛郡治。元年冬,有司公卿下 沛郡求捕所与淮南谋反者未得,得陈喜於衡山王子孝家。吏 劾孝首匿喜。孝以为陈喜雅数与王计谋反,恐其发之,闻律 先自告除其罪,又疑太子使白嬴上书发其事,即先自告,告所与谋反者救赫、陈喜等。廷尉治验,公卿 请逮捕衡山王治之。天 子曰:“勿捕。”遣 中尉安、大行息即问王 ,王具以情实对。吏皆围王宫而守之。中尉大行还,以闻,公卿请遣宗正、 大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