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蔡泽曰:“若夫秦之商君 ,楚之吴起,越之大夫种,其 卒然亦可原与?” 应侯知蔡泽之欲困己以说, 复谬曰:“何为不可?夫公孙鞅之事孝 公也,极身无贰虑,尽公而不顾私; 设刀锯以禁奸邪,信赏罚以致治;披腹心,示情素,蒙怨咎,欺旧友, 夺魏公子卬,安秦社稷,利百姓,卒为秦禽将破敌,攘地千里。 吴起之事悼王也 ,使私不得害 公,谗不得蔽忠,言 不取苟合,行不取苟容,不为危易行 ,行义不辟难,然为霸主强国,不辞祸凶。大夫种之事越王也,主虽 困辱,悉忠而不解,主虽绝亡,尽能而弗 离,成功而弗矜,贵富而不骄怠。若 此三子者,固义之 至也,忠之节也。是故君子以义 死难,视死如归;生而辱不如死而荣。士固有杀身以成名,虽义之所在,虽 死无所恨。何为不可哉?”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