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昭王三十二年 ,穰侯为相国,将 兵攻魏, 走芒卯,入北宅 ,遂围大梁。梁大夫须 贾说穰侯曰:“臣闻魏之长吏谓魏王曰:‘昔梁惠王 伐赵,战胜三梁,拔邯郸;赵氏不割,而邯郸复归。齐人攻卫,拔故国,杀子良;卫人不割 ,而故地 复反。卫 、赵之所以国全兵 劲而地不并於诸侯者,以其能忍难而重出地也。宋、中山数伐割地,而 国随以亡。臣以 为卫、赵可法,而宋、中山可为戒也。秦,贪戾之国也,而毋亲。蚕食魏氏,又尽晋国,战胜暴子 ,割八县,地未毕入 ,兵复出矣。夫秦何厌 之有哉!今又走芒 卯,入北宅,此 非敢攻梁也,且劫王以求多割地。王必勿听也。今 王背楚、赵而讲秦,楚、赵怒而去王, 与王争事 秦,秦必受之。秦挟 楚、赵之兵 以复攻梁,则国求无亡不可得也。原王之必无讲也。王若欲讲,少 割而有质;不 然,必见欺。’此臣之所闻於魏也,原君之 以是虑事也。周书曰‘惟命不 于常’, 此言幸之不可数也。夫战胜暴子,割八县,此非兵力 之精也,又非计之工也,天幸为多矣。今又走芒卯,入北宅, 以攻大梁,是以天幸自为常也。智者不 然。臣闻魏氏悉其百县胜甲以上戍大 梁,臣以为不下三十万。以三十万之众守梁七仞之城,臣以为汤、武 复生,不易攻也。夫 轻背楚、赵 之兵,陵七仞之城,战三 十万之众,而志必 举之,臣以为 自天地始 分以至于今,未尝有者也 。攻而不拔,秦兵必罢,陶 邑必亡, 则前功必弃矣。今魏氏方 疑,可以少割收也。原君逮楚、赵之兵未至於梁,亟以 少割收魏。魏方疑而得以 少割为利,必欲之, 则君得所欲矣。楚、 赵怒於魏之先己也,必争事秦,从以此散,而君後择焉。且君之得地岂必以兵哉!割晋国,秦兵不攻 ,而魏必效绛安邑。又为陶 开两道,几尽 故宋,卫必效单父。秦兵 可全,而君制之,何索 而不得,何为 而不成!原君熟虑之而无行危。”穰侯曰:“善。”乃罢梁围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