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赵燕后胡服,王令让之曰:“ 事主之行,竭意尽力,微谏而不哗,应对而不怨,不逆上以自 伐,不立私以为名。子道顺而不拂,臣行让而不争。子用私道者家必乱 ,臣用私义者国必危。反 亲以为行,慈父不子 ;逆主以自成,惠主 不臣也。寡人胡服,子独弗 服,逆主罪莫大焉。以 从政为累,以逆主为好,行私莫大焉。故寡人恐亲犯刑戮之罪,以明有司 之法。”赵 燕再拜稽首曰 :“前吏命 胡服,施 及贱臣, 臣以失令过期,更不 用侵辱教,王之惠也。 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