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二十六年夏,齐桓公大会诸侯於葵丘。 晋献公病,行後,未至,逢周之宰孔。宰孔曰:“齐桓公益骄,不务德而务远略,诸侯弗平。君弟毋会,毋如晋何。”献公亦病,复还归。病甚,乃谓荀息曰: “吾以奚齐为後,年少, 诸大臣不服,恐乱起,子能立之乎? ”荀息曰:“能。”献公曰: “何以为验?”对曰: “使死者复生,生者不惭 ,为之验。”於是遂属 奚齐於荀息。荀息为相,主国政 。秋九月,献公卒。里 克、邳郑 欲内重耳, 以三公子之徒作乱,谓荀息曰:“三怨 将起,秦、晋辅之 ,子将何如 ?”荀息曰:“吾不可负先君言。”十 月,里克杀奚齐于丧次,献公未葬也。荀息将死之,或曰不如立奚齐弟悼子而傅之, 荀息立悼子而葬献公。十一月,里克弑悼子于朝, 荀息死之。君子曰:“诗所谓 ‘白珪之玷,犹可磨也,斯言之玷,不可为也’,其荀息之谓乎!不负其 言。”初,献公将伐骊戎,卜曰“齿牙为祸”。及破骊戎,获骊姬,爱之,竟以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