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文公元年 ,居西垂宫。三年,文公以 兵七百人东猎。四年, 至汧渭之会。曰: “昔周邑我先秦嬴於 此,後卒获为诸 侯。”乃卜居之,占曰吉,即营邑之。十年,初为鄜畤,用三牢。十三年,初有史以纪事,民多化者。十六年,文公以兵伐戎,戎败走。於是文公遂收周馀民有 之,地至岐 ,岐以东献之周。十九年,得陈宝。二十年,法初 有三族之罪。二十七年,伐南山大梓,丰 大特。四十八年,文公太子卒,赐谥为竫公。竫为太子,是文公孙也。五十年,文公卒,葬西山。竫公子立 ,是为宁公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