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文公元年,居西垂宫。三年 ,文公以兵七百人东猎。 四年,至汧渭之会。曰:“昔 周邑我先秦嬴於此 ,後卒获为诸侯。” 乃卜居之,占曰吉 ,即营邑之。十年,初为鄜畤,用三牢。十 三年,初有史以纪事,民多化者。十 六年,文公以兵 伐戎,戎败走。於是文公遂收周 馀民有之,地 至岐,岐以东献之周。十九年,得陈 宝。二十年,法初有 三族之罪。二十七年,伐南山大梓,丰大特。四十八年,文公太子卒,赐谥为竫公。竫为太子,是文公孙也。 五十年,文公卒,葬西山。竫公子立,是为宁公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