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二十六年夏,齐桓公大会诸侯於葵 丘。晋献公病,行後,未至,逢周之宰孔。宰孔曰 :“齐桓公益骄,不务德 而务远略,诸侯弗平。君弟毋会,毋如晋何。”献 公亦病,复还归。病甚,乃谓荀息曰:“吾以奚齐为後,年少,诸大臣不服,恐 乱起,子能立之乎?” 荀息曰:“能。”献公曰 :“何以为验?”对曰:“使死者复生, 生者不惭,为之验。”於是遂属奚齐 於荀息。荀息为相,主国政 。秋九月,献公卒 。里克、邳郑欲内重耳,以三公 子之徒作乱,谓 荀息曰:“三怨将起,秦、晋辅之,子将何如 ?”荀息曰:“吾不可负先君言。”十月,里克杀 奚齐于丧次,献公未葬 也。荀息将死之,或曰不如立奚齐弟悼子而傅之,荀息立悼子 而葬献公。十 一月,里克弑悼子于朝,荀息死之。君子曰:“诗所谓‘白珪之玷,犹可磨 也,斯言之 玷,不可为也’,其荀息之谓乎!不负其言。”初,献公将伐骊戎,卜曰“齿牙为祸”。及 破骊戎,获骊 姬,爱之,竟以乱晋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