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二十六年 夏,齐桓公 大会诸侯於葵丘。晋献公 病,行後,未至 ,逢周之宰孔。宰孔 曰:“齐桓 公益骄,不务德而务远略,诸侯弗 平。君弟毋 会,毋如晋何。” 献公亦病,复还归。病甚, 乃谓荀息曰:“吾以奚齐为後, 年少,诸 大臣不服,恐乱起,子能立之乎?”荀息曰:“能。 ”献公曰:“何以为验?”对曰:“使 死者复生,生者不惭,为之验。”於是遂属奚齐於荀息。荀息为相,主国政。秋九月,献公 卒。里克、邳郑欲内重耳,以三公子之徒作乱, 谓荀息曰 :“三怨将起,秦、晋 辅之,子将何如?”荀息曰 :“吾不 可负先君言。”十月,里克杀奚齐于丧次,献公未葬也。荀息将死 之,或曰不 如立奚齐弟悼子而傅之,荀息立悼子而葬献公。十一月,里克弑悼子于朝,荀息 死之。君子曰:“诗所谓‘白珪之玷,犹可磨也,斯 言之玷,不可 为也’,其荀息之谓乎!不负其言。”初,献公将伐骊戎,卜曰“齿牙 为祸”。及破骊戎,获骊 姬,爱之,竟以乱晋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