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三十四年,初, 哀公娶郑,长姬生悼 太子师,少姬生偃。 二嬖妾,长妾生留, 少妾生胜。留有宠哀公, 哀公属之 其弟司徒招。哀公病,三月 ,招杀悼太子,立留 为太子。哀公 怒,欲诛招,招发兵围守哀公,哀公自经杀。招卒立留为陈君。四月,陈 使使赴楚。楚灵王闻陈乱,乃杀陈使者,使公子弃疾发兵伐陈,陈 君留奔郑。九月,楚围陈。 十一月,灭陈。使弃疾为陈公。 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