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厉公者,陈文公少子也,其母蔡女。文公卒,厉公兄鲍立,是 为桓公。桓公与 他异母。及桓公 病,蔡人为他杀桓公鲍及太子免而立他,为厉公。厉公既立 ,娶蔡女。蔡女淫於 蔡人,数归,厉公亦数 如蔡。桓 公之少子林怨厉公杀 其父与兄,乃令蔡人诱厉公而杀之。林 自立,是为庄 公。故陈完不得立,为陈大夫。厉公之杀,以淫出国 ,故春秋曰“蔡人杀陈他”,罪之也 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