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贾生以为汉 兴至孝文二十馀年,天下 和洽,而 固当改正朔,易服色,法制 度,定官名,兴礼乐,乃悉草具 其事仪法,色尚黄,数用五,为官名,悉更秦之法。孝文帝初即位,谦让未遑也。诸律令所更定,及 列侯悉就国 ,其说皆自贾生发之。於是天子议以为贾生任 公卿之位。绛、 灌、东阳侯、冯敬之属尽害之,乃短贾生曰:“雒阳之人, 年少初学, 专欲擅权,纷乱诸事 。”於是天子後亦疏之,不用其议,乃以贾生为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