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贾生以为汉兴至孝文二十馀年,天下和洽,而固当改正朔,易服色,法制度,定官名 ,兴礼乐,乃悉草具其事仪法 ,色尚黄,数用五,为官名,悉更秦之法。孝文帝初即 位,谦让未遑也。诸律令所更定,及列侯悉就国,其 说皆自贾 生发之。於是天子议以为贾生任公卿之位 。绛、灌、东阳侯、冯敬之 属尽害之,乃短贾生曰: “雒阳之人,年少初 学,专欲擅权,纷乱诸事 。”於是天子後亦疏 之,不用其议,乃以贾生为长沙王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