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减宣者,杨人也。以佐史 无害给事河东守府。卫将军青使买马河东 ,见宣无害, 言上,徵为大厩丞。官事辨,稍迁至御史及中丞。使治主父 偃及治淮南反狱,所以微 文深诋,杀者甚众,称为 敢决疑。数废数 起,为御史及中丞者几二十岁。王温舒免中尉,而宣为左 内史。其治米盐,事大小 皆关其手,自部署县名曹实物,官吏令 丞不得擅 摇,痛以重法 绳之。居官数年,一切郡 中为小治辨,然独宣以小致大,能因力行之,难以为经 。中废。为右扶风,坐怨成 信,信亡藏上林 中,宣使郿令格杀 信,吏卒格信时,射 中上林苑门,宣下吏 诋罪,以为大逆, 当族,自杀。而杜周任用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