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元朔六年中,衡 山王使人上书请废太子爽,立孝为太子。爽闻,即使所善白嬴 之长安上书,言孝 作輣车镞矢, 与王御者奸,欲以败孝。白 嬴至长安,未及上书,吏捕嬴,以淮 南事系。王闻爽使白嬴上 书,恐言国阴事,即上书反告太子爽所为不道弃市罪 事。事下沛郡 治。元年冬,有司公卿 下沛郡求捕所与淮南谋反者未得,得陈喜於衡山王子孝家 。吏劾孝首匿喜。孝以为 陈喜雅数与王计谋反,恐其 发之,闻律先自告除其罪 ,又疑太子使白嬴上书发其 事,即先自告,告所与谋反者救赫、陈 喜等。廷尉治验,公卿请逮捕 衡山王治之。天子曰:“勿捕。” 遣中尉安、大行息即问王,王具以 情实对。吏 皆围王宫而守之。中尉大行还,以闻,公卿请遣宗正、大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