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减宣者,杨人也。 以佐史无害给事河东守府。卫将 军青使买马河东,见宣无害 ,言上,徵为大厩丞。官 事辨,稍迁至御史及中 丞。使治主 父偃及治淮南反狱,所 以微文深 诋,杀者 甚众,称为敢决疑。数废数起,为御史及中丞者几二十 岁。王温舒免中尉,而 宣为左内史。其治米盐,事大小皆 关其手,自部署县名曹实物,官吏令丞不得 擅摇,痛以重法绳之。居官数年,一切郡中为小治辨,然独宣以小致大,能因力行之,难以为经。中 废。为右 扶风,坐怨成信,信亡藏上林中 ,宣使郿 令格杀信,吏卒格信时,射中 上林苑门,宣下 吏诋罪,以为大逆,当族,自杀。而杜周任用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