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文帝四年中,人上书言意,以刑罪当传西之长安。意有五女,随而泣。意怒,骂曰: “生子不生男,缓急无可使 者!”於是少女缇 萦伤父之言,乃随父西。上书曰:“妾父为吏,齐 中称其廉平,今坐法当 刑。妾切痛死者不可复生而刑者不可复续,虽欲改过自新 ,其道莫由, 终不可得。妾原入身为官婢,以赎父刑罪,使得改行自新也。”书闻,上悲其意,此岁中亦除肉刑 法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