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令既具,未布 ,恐民之不信 ,已乃立三丈之木於 国都市南门,募民有能徙置北门者予十金。民怪之,莫 敢徙。复曰“能徙者予五 十金”。有一人徙之,辄予 五十金,以明不欺。卒下 令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