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居无何,条侯子为父买工 官尚方甲楯五 百被可以葬者。取庸苦之 ,不予钱。庸知其盗 买县官器,怒而上变告子,事连汙 条侯。书既闻上,上下吏。吏簿责 条侯,条侯不 对。景帝骂之曰:“吾不用也。 ”召诣廷尉。廷尉责 曰:“君侯欲反邪?”亚 夫曰:“臣所买器 ,乃葬器也,何 谓反邪?”吏曰:“君侯纵 不反地上,即欲 反地下耳 。”吏侵 之益急。初,吏捕条侯, 条侯欲自杀,夫人止之,以故不得死,遂入 廷尉。因不食五日,呕血而死。 国除。... 更多 >>